11月11日,廣東省的張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自己于于2020年7月14日、12月12日分別下單了4件貨物轉運,鑒于之前有在用該公司的轉運服務,之前的貨物都可以順利送達廣州。其后這些貨物被告知不能到達廣州,只能送達香港,被迫選擇香港取貨點。然后因為有疫情發生,香港不通關不能去自提,溝通表面情況,該公司沒有正面回復,單純講其他問題試圖回避這個取貨問題,然后該公司也沒有電話,通過在線客服溝通,得到的全部都是機械式回復,對于取貨問題毫無幫助。 張先生講述欺騙消費者,告知可以再次轉運,由香港運送到廣州,要求本人做工單,在做完工單后,又說不可以轉運,到后來再溝通,就告知貨物已經被棄貨。其中一件未支付運費的貨物,該公司并沒有進行棄貨操作,前一天該公司的工作人員打電話詢問那件未棄貨的貨物還要不要,并且已到達上海,張先生明明沒有進行運送操作就莫名的到了上海,張先生懷疑該公司并沒有進行他們所描述的棄貨,而是私下將顧客的貨物進行偷賣出去。并且在棄貨后,該公司才告知“可以找香港的水貨客幫忙帶貨”,張先生覺得已經毫無意義,所以讓張先生覺得該公司單純就想收錢并且利用不通關的問題進行他們表面是棄貨,實質是偷賣的行為。